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无情袭来,预警及时准确,成为避免和减小损失的关键。“百年一遇”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多少灾害目前能够及时预警……就读者和网友关心的灾害预警问题,我们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一问:“百年一遇”灾害为何频现?
50年一遇的洪水,并非50年内一定只出现一次,但在500年内通常只会出现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7月24日,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使陕西310省道紫阳段全线塌方;今年入汛以来,格尔木河出现超2000年一遇的洪水……
有网友质疑,“我才活了20多年,怎么就遇到了这么多超百年一遇的事情?”
“‘百年一遇’的降水,并非100年才碰到一次,也不代表百年内唯一的最大降水。”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贺国庆解释,所谓多少年一遇,只是统计学上的概率,只有在大量的过程中或相对于长时间才是正确的。
比如,2008年6月13日,深圳出现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最大累计雨量达526毫米。深圳对降雨量的记录只有50多年历史,怎么会有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
贺国庆说,我们对天气现象特别是与大气流体有关的天气现象,往往用数理统计方法估算其出现几率,这种几率称为“经验频率”。通俗起见,往往用“重现期”来替代“频率”。所谓“重现期”并不是说正好多少年中就出现一次,它带有统计平均的意义。
与降水类似,“洪水50年一遇”,是水文学用重现期来反映洪水量级的一种表述方式。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洪水50年一遇”指洪水的流量、水位或洪量等在较长历史时期内平均每50年重复出现一次。
洪水重现期越长,表示该洪水出现的概率越小,量级越大。50年一遇的洪水,并非50年内一定只出现一次,但在500年内通常只会出现10次左右,平均每50年一次。
专家指出,客观来说,现在“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或洪水确实比以往多,这与一些客观因素相关:
一是近20年来,地球平均温度逐年升高,大气的环流、水流循环等受到影响,造成雨水在局部、短时期的变化增大了;
二是城市化的影响很大,碳排放增加、热岛效应明显,局部温度急剧变化,易造成冰雹、暴雨等极端天气。局部极端降水的频率确实增加了。
“百年一遇”甚至“超百年一遇”的大雨和洪水比以往增加了,那我们的设防标准是否也应当相应提高?
据专家介绍,现在广东重点地区县城的防洪标准是50年一遇,地级市以上是100年一遇。这种标准,基本能应付当前防洪需要。但在落后地区、山区,由于财力有限,许多城市防洪标准偏低,有的甚至不设防。
二问:有多少灾害能够预警?
龙卷风、冰雹、强降水等突发性天气的预报,准确性一般只有30%—40%,且可预报性时效很短
我国洪水预报的整体技术水平,现已跻身世界比较先进的行列。目前,我国可较准确地发布全国七大江河干支流主要控制站、防洪重点地区、重点水库和蓄滞洪区共1000多处水文站的洪水预报信息。
广东省气象局首席预报员林良勋介绍,广东的天气预报水平不逊于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目前,广东已初步建立了地基、空基、海基多位一体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既然预报技术这么发达,为什么灾害还经常造成重大损失?目前我国灾害预警的准确性有多高?
林良勋说,这应当看灾害的具体类型。就准确率而言,我们的晴雨预报达到了80%;温度的预报在正负1.5℃以内;冷空气的预报更准确,达到85%;暴雨差一点,为60%。但是,对龙卷风、雷雨大风、冰雹、强降水这些突发性天气的预报,准确性一般只有30%—40%,且可预报性时效很短。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江河湖库的水情信息,由水文部门设立的水文测站监测并实时上报到各级政府防汛等相关部门。全国现有近4万个水文测站,其中为防汛抗旱服务的测站有1万多个。
单就为防汛抗洪服务而言,目前一般的水文测站能够实测100年一遇洪水的水位,大江大河重要控制站能够实测50—100年一遇洪水的流量。
专家也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总体测站密度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难以满足局地山洪、泥石流灾害和小流域洪水监测预警的需要。 目前,全国大部分水文站和雨量站采用自动化仪器采集水情,大江大河上的水文站自动化程度较高,但大部分中小河流仍需要人工现场监测。
三问:怎么尽快把灾害预警告诉公众?
800多万条“灿都”预警短信,共耗时30多分钟才发送完毕;解决“最后一公里”,有时候还需要一些传统方式,如大喇叭、锣鼓号等
“灿都”来袭,广东移动公司发送了800多万条预警短信,下发速度是每秒4000条。受众广泛,覆盖范围广的手机短信已成为一种经常使用的预警传递方式。
但是,短信预警也有“软肋”。天气预警短信数量巨大,而网络容量却有限,存在着通信传输瓶颈。广东移动发送800多万条“灿都”预警短信,共耗时30多分钟,最晚接到的用户比最早的要晚半个小时左右。
除了手机短信,发现灾害隐患后,通常还采取哪些手段发出预警?谁能收到预警?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生洪灾前,防汛指挥机构,气象、水文、海洋部门或基层有关预警人员会根据灾害程度和各类应急预案规定,发布不同等级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的对象除了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外,主要是普通社会公众。
林良勋说,一般而言,有把握的预报会很早发布,但是不能提前太多,因为预报得越早,误差越大
例如,对于台风“康森”,早在6月底,气象监测人员就在日常监控中发现了一些异常,通过应用数值方法和统计方法对当时整个大气环流变化进行分析,做出了初步判断。随着台风登陆日期临近,接受的资料越来越准确,在登陆前10多个小时,才判断出台风不会在广东登陆,而是到了海南。
一般来说,灾害预警在城市大多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手段发布,而在农村,除了上述手段,还要加上一些传统的传播方式,比如大喇叭、电话、锣鼓号等,以解决预警信息在农村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问:灾害预警失误要负什么责任?
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已经被纳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媒体未按要求播发也应负相应责任。
如果灾害预警不及时、不准确,或者漏报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风声鹤唳,到头来却虚惊一场,让老百姓“白忙活”,有没有相关的问责机制?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写得很清楚: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等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媒体来说,如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传播虚假的、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在广东,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已经被纳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