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并细化了4点要求。
首先,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
其次,加强国家和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
第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第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救灾物资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产品动员生产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